首页 >综合 > > 正文

世界今热点:海口全面推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线上办理 试点项目已完成176套房(附操作指南)

发布日期:2023-07-04 00:47:54 来源:南海网 分享

原标题:海口全面推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线上办理 试点项目已完成176套房(附操作指南)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7月3日消息(记者 党朝峰)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获悉,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电子印章、电子签名)业务日前已在全市范围启用,目前一试点商品房项目176套商品房已通过线上成功进行网签备案。预计7月10日后,全市该业务量将大大增加。


【资料图】

据介绍,为进一步提升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和备案效率,向房地产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服务,实现商品房网签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海口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电子签约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业务,企业电子印章由开发企业自行通过海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办理。以电子签约方式申请合同网签备案,开发企业不再需要提供纸质合同。

按照以往商品房网签备案模式,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进行线下办理,要多次跑腿到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盖章等,“而企业往往会积攒一定数量的购房合同,才来办理业务,一来是对企业不便利,二来也不利于政府部门及时掌握房地产市场行情。”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启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业务后,情况大为不同。

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实现“零跑动”,坐在办公室就能办业务;主管部门实现该业务“不见面审批”;购房者和房地产开发商只需要签订电子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免签订纸质合同,通过系统平台即时推送到业务主管部门,第一时间进行网签备案,可避免“一房多卖”的纠纷,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领取企业电子印章后,创建好电子购房合同,电子合同与线下签署的合同模板一致,买卖双方可协商增加附加条款,发起电子签约后,购房者在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业务办理”模块进行线上电子签约,提交线上签名,系统审核通过后进行网签备案。购房者将收到业务办理成功短信,在系统上可查看电子合同,可自行打印纸质版合同,或向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申请提供纸质版。

“买卖双方签订后的商品房买卖电子合同与传统的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购房者可以放心。”该负责人说,目前,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正在给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政策宣传,鼓励企业使用电子签约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业务。

据悉,海口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实行线上、线下签约并行制度。企业仍能通过线下方式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此外,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将做好电子合同系统上线培训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房企可向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反映和咨询。电话:0898-66166269。

电子签操作指南

一、开发商使用电子签分为以下几步:

1.开发商办理电子印章 -> 2.系统创建合同模板(同线下签署) ->3.开发商准备版附加条款模板 -> 4.创建合同、上传附加条款模板发起电子签 -> 5.客户在微信公众号签署合同 -> 6.合同备案

二、客户签署流程如下图

详解

一、开发商办理电子印章

开发商使用电子印章及电子法人章,需要先向海南数字认证中心发起申请,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盖公章,电子印章采集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扫码下载数字证书申请表

扫码下载电子印章采集表

二、系统创建合同模板(同线下签署)

创建合同模板环节与线下签署一致,在系统商品房服务平台-合同模板管理菜单创建即可

三、开发商准备版附加条款模板

有要签署附加条款的,需要准备附加条款pdf模板。

注意,附加条款签字处必须按照以下格式生成,否则客户的签名无法写入附加条款。

扫码下载合同附加条款电子签

四、创建合同、上传附加条款模板发起电子签

1.在系统网签备案创建合同(此操作与线下签署一致):

2.与线下签署相比,电子签合同要件信息需多上传一份合同附件条款。并且点击电子签签约按钮提交,提交后合同仍为拟定状态,需要买受人签署后才会变为签约状态。

五、客户在微信公众号签署合同

开发商发起电子签后,客户会收到短信提醒,此时客户可以进入微信公众号进行电子签:

1. 微信公众号搜索: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

2. 点击商品房电子签约(第一次使用需要进行实名认证):

3.点击待签约合同进行签约

4.预览合同、附加条款。预览后进行签约

5.进行签约

电子签签约视频

六、合同备案

买方全部签约后,合同即变为签约状态,待交易中心审核后合同就完成备案。(党朝峰)

标签:

Copyright ©  2015-2022 欧洲兽药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2005074号-23   联系邮箱: 58 55 97 3@qq.com